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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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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万吨/年H型钢生产线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可生产各种H型钢50多个产品规格,主要以中大型H型钢为主,系国内乃至亚洲首条能够生产特大规格HN1000*300系列的H型钢专业生产线。H型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建筑钢材品种,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
电力总装机容量为74MW,其中包括:2×3MW煤气发电机组、1×6MW煤气发电机组、2×25MW煤气机组以及1×12MW干熄焦余热发电机组,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年产80万吨矿渣细粉生产线采用的是先进的新型立式辊磨粉磨工艺,产品生产成本低,经济效益良好,广泛用于建筑等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了独特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
公司焦炭业务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炼铁、炼钢行业。公司炼焦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煤炭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售给钢铁生产企业。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关联方新泰钢铁的专属钢坯(异形坯)生产H型钢,采购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协商确定公允价格,型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销售给新泰钢铁,销售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山西省废钢市场当月的平均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允价格。此交易模式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
焦炭主要应用于钢铁、有色、化工、机械等行业,85%以上应用于高炉生产,其专属性很强,钢铁行业的发展直接决定着焦炭的需求量和发展空间。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其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对钢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抢抓市场机遇,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紧跟市场步伐,科学优化生产组织,实现了满负荷生产,全年焦炭、型钢、电力、矿渣粉等产品产量创近几年来最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焦炭184.44万吨、型钢85.69万吨、电力4.27亿度、矿渣粉47.02万吨;销售焦炭 186.66万吨、型钢87.39万吨、电力4.56亿度、矿渣粉46.81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16亿元,同比增加86.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9亿元。
一年来,公司上下把“安全第一、环保达标、设备稳定”作为保证生产稳定顺行的前提,认认真真抓安全、促环保、稳设备。公司自上而下全力以赴搞好生产稳定顺行,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加大对标挖潜力度,通过行业信息与同规模先进企业比能耗、比质量、比焦炉利用系数、比成材率等指标,针对差距积极主动挖掘内部潜力,寻找对策加以改进。同时,公司上下围绕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效益,围绕产供销、技术创新、节能项目建设、工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改善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夯实了公司经营基础,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2017年,公司被省、晋中市政府及有关社会团体评比授予“晋中市优势企业50强”、“山西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017年晋中市精益管理——精益组织”奖、“2017年度绿色企业管理奖”、“2017年度中国型材优质生产企业”等荣誉称号,“安泰牌”H型钢荣获山西省名牌产品称号,“安泰”品牌再次被授予山西省著名商标证书。
2017年度,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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